現在我國整體處在經濟轉型當中,新興產業蓬勃發展。從長遠來看,這些產業的風險管控與貸款行為是需要商業銀行去參與的,這些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銀行業的支持。
故而,首先,我認為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商業銀行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就是要研究和探索如何合理科學地對新興企業進行信貸支持和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因為不同于傳統行業,新興企業大多是輕資產,基于風險判斷并對其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定價是銀行面臨的一大挑戰。
要加強對新興產業的了解,這一點我的體會比較深。我們對制造業等傳統行業相對比較了解,但是對于諸如高新產業、現代服務業、網絡經濟等新興業態卻知之甚少,因而就缺乏對這些行業科學而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方法和手段。
其次,由于新興企業多采取了有限合伙人制度等新式管理手段,那么,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來合理評價有限合伙人投資活動的風險,合理安排債權與股權的風險共擔,并向其提供授信和商業貸款,也是商業銀行必須解決的問題。
新興企業在創業時,一般是經濟創新與科技創新并舉,但結果往往是科技創新先行而經濟創新滯后。所以我建議在企業使用專家以促進技術革新的同時,也要借助專業的經濟部門進行經濟的創新,雙管齊下,確保經濟可行與技術可行的同時實現。商業銀行在其中可以為其做一些前瞻性的工作,如創業伊始對其經濟活動計劃的參謀,對企業潛在風險的預估,在其發展過程中的咨詢幫助等。我覺得這也是銀行業在轉型過程中一個新的經濟角色和業務點。
再次,在轉型過程中,針對以預期收益為抵質押的貸款方式,銀行必須對貸款企業未來五到十年的現金流有一個清晰準確的預估。商業銀行可以與企業簽訂長期的合作協議,對企業提供服務,到企業上市后從中獲得收益。雖然商業銀行不可以持有股權,但可以在企業上市后以其股票作為抵押向企業提供貸款,這就是我剛才說的商業銀行以企業預期收益為抵質押進行貸款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銀行切實地參與了企業的經濟活動,也提升了銀行科學定價風險的能力,更是銀行經營理念轉變的生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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